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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简报》2014年第三期
浙江省物资在生协会 http://www.zjwzhs.com | 更新时间:2014-09-05| 来源:协会秘书处
 

     

2014)第3

浙江省物资再生协会编印                           201498

浙江省物资再生协会网址:www.zjzsxh.cn     电子邮箱:zjzs@ytzszj.com

协会QQ交流群:71461041    欢迎各会员单位来信来函、交流经验、信息共享、开拓创新

一、公安部来杭调研搜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意见

二、省市区人大代表就我省黄标车报废情况到回收拆解企业调研

三、我省65名学员领到报废汽车拆解中级工证书

四、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有关工作的通知

五、关于收缴2014年度会费的通知

欢迎会员单位来信来稿、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不断提高水平,改善简报内容,争取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更为全面的信息。

公安部来杭调研搜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意见

715日,公安部交通科学研究所国家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高岩,就开展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来杭州进行调研。在杭州的相关行业代表参加了座谈,提出了不少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浙江省物资再生协会在接到公安部将来杭调研的通知后,针对调研座谈工作方案三(一)6:如何加强改进机动车报废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解决机动车不按规定报废的突出问题,召集行业内的企业代表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在协会QQ群上广泛征求修改建议。

绍兴新昌分公司反映,好多车主借过户之名,把车的手续从当地车籍转出,然后把车的手续放在自己的口袋,再非法拆解,倒卖五大总成获取高额利润。他们偷税漏税不说,还严重造成安全隐患。

温州永嘉分公司说:有些车主,现在都可以通过交警谈话,车管所等领导签字,就可以注销手续。其实有的车根本就没有拆解。其他地方也有反映,现在只要你的车二年以上没有年检,车主签一份保证书,承诺保证车子不再上路,车管所就可以将车子注销。这种做法将会造成五大件在社会上大量交易。

不少单位在网上表示,这次公安部来杭调研大家一定要积极认真地反映问题,请协会领导重视此次机会,把我们的意见和建议提上去。

短短几天时间,协会收到了全省报废汽车拆解行业的大量反馈意见,整理后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公安部来杭调研人员提出修改建议:

一、对于机动车报废期限即到或预期年检不合格的车辆,提前转籍提档后不进行落户,变相转出,继而私自进行拆解,违规销售五大总成,这一情况当前较为普遍,车辆流失严重,据行业统计,浙江省每年以这种形式流失的报废机动车在1 万辆以上,这与报废汽车行业的相关规定不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建议对此增加两条规定:

1、对于转籍提档的车辆,要求在一个检测周期内落户,落户手续完成后再行销档;

2、转籍方式由车管所之间对接完成,不得个人自行提档。

二、针对报废车辆的车主制定相关的法律约束,督促达到报废要求的车辆通过走规范的报废途径,按要求交给当地的报废车辆回收企业办理回收、注销手续。这一块一直未有相关的规定,201351日开始执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对于逾期年检达到3个周期的车辆,车管所将进行强制注销,这一规定与报废车辆报废规定相违背,车主可以自行处置报废车辆,三个周期后也可以进行注销。建议:提出对车主(单位或个人)要求报废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废和注销,对于名下存在逾期年检达到报废的而未办理规范手续的,限制车辆更新,或者采取驾驶证扣分加罚款的形式进行处罚。

三、针对没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单位的监管问题。行业的多头管理往往导致管理的缺失,报废车辆涉及的安全隐患问题多,应出台相关的法律规定,给予公安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明确的职责,针对私自回收报废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制定相关的处罚规定,由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和查处无资质单位私自回收并拆解报废汽车的行为。                   (协会秘书处)

省市区人大代表

就我省黄标车报废情况到回收拆解企业调研

2014820日,由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处牵头,邀请部分浙江省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代表、拱宸区人大代表和杭州市贸易局相关领导组成调研小组,来到浙江元通物资再生拆船有限公司进行黄标车报废回收情况的调研活动。调研小组一行20余人,不惧天气炎热,深入厂区车间,实地考察了解省政府布置的今年全省黄标车报废回收情况。调研小组还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汇报,了解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目前面临的一些困境,表示回去后积极向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呼吁,帮助解决该行业当前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

调研小组一行在元通物资再生公司报废汽车拆解现场

      

浙江省物资再生协会常务副会长、浙江元通物资再生拆船有限公司总经理程贯飞,首先向调研小组介绍了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

我省现有经浙江省商务厅审批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认证企业14家,杭州4家,其他10个地级市各1家,以这十四家认证企业为龙头,分别以股份制或分公司的形式组建联营公司,至2013年全省共有从事报废汽车回收龙头拆解企业76家。截止2013年,通过报废汽车回收体系建设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司达到5家,分别为浙江元通物资再生拆船有限公司、浙江绿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12年完成)、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温州浙南汽车设备回收有限公司、宁波市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鄞州分公司,5家单位升级改造总投资6000万以上,获政策补贴1900万。升级改造重点在于场地的平整硬化、厂房建设、设备购买和环保设施建设。2013年新建小型类报废汽车拆解线5条,其中杭州市经纬连锁也建成了1条。

2013年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量达到7.85万辆以上,其中汽车40242辆。与2012年相比,报废汽车回收量增长37%2014年上半年回收45058辆,其中汽车38364辆,预期增浮45%左右。根据车型大类分,载客车占比55.5%,载货车占比38.5%,专项作业车4.2%。货车类回收占比较高的区域为杭州、宁波、台州、温州。根据全省汽车保有量903万辆计算,全省报废汽车回收量/汽车保有量比为0.45%,比率仍旧偏低,与行业内期望的2%的目标差距还很大。

程贯飞总经理向调研小组反映: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目前生存发展仍旧异常困难,行业高税负问题没有改变,收入主体依靠废材的局面没有改变,一些区域市场的无序竞争和车辆流失的状况依旧没有好转。一方面经营成本持续增加,另一方面废钢材等行情不断创新低,2014年废钢材等累计下跌270/吨。随着车辆更新速度快和新车价格的大幅度下调,回用件的市场进一步缩小。杭州市资质企业4家,县区连锁7家。2014年上半年回收报废汽车8757辆,其中载客类5065辆,占比58%,载货类3302辆,占比38%,载客类占比占比增加了10%左右,增量在微客及轿车,这与杭州限牌密切相关。杭州从2012年开始对国II柴油车报废出台了政策补贴,近几年车辆报废量稳步增长,201310月出台了针对国I汽油车的报废政策补贴,但这政策收效甚微,主要是国I汽油车很少。杭州市资质类企业数量多,市场竞争激烈,几家报废企业近些年基本处于亏损状态,经济效益基本为0,更多的是承担着社会责任。

随着城市规划发展需要和持续增长的汽车报废数量,多数的报废车回收企业都面临搬迁的问题,一来目前的经营场地满足不了经营需要,另一方面却又没地方可去。就杭州而言,因当前还没有进行相关再生资源产业园区规划,企业新址很难得到有效落实,杭州城区周边的工业园区都对报废汽车行业相关项目进行了限制,导致企业想发展却没地方去的问题。报废汽车拆解产生的一些危废如氟利昂、刹车片、电子线路板、内饰棉质类等没有对应的资质企业进行回收再利用,这影响了在拆解过程中危废回收。

           

调研小组在元通物资再生公司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汇报

      

我省65名学员领到报废汽车拆解中级工证书

为适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需要,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报废汽车拆解行业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今年6月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和江苏理工学院在杭州举办了一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职业资格培训班”

来自我省八个地区31家企业的65名学员,经过一个星期的认真地学习和考试,以优良的成绩取得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职业资格(中级工),。8月底,协会已将证书发放到企业和个人。

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较快,为了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浙江省物资再生协会主动和中再协联系,要求在我们省内举办中级班培训,以满足部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要求。协会为企业办了实事、办了好事,同时也得到了会员单位领导的大力支持。                                             (协会秘书处)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要求,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是国务院推动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空气质量好转、改善民生、扩大消费具有重要意义。回收拆解是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的关键环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行业管理等有关工作,为推进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提供有力支撑。
   
二、要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管,做好经常性检查,形成常态化机制,督促和引导企业规范回收拆解行为,如实登记回收车辆信息,及时拆解报废车辆,防止已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重新流入社会。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虚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违法行为,对有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违法行为的,一律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要进一步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回收服务网络,通过各种渠道公布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服务网点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做到车辆收购价格公开透明,杜绝变相压低报废汽车收购价格和拒收报废车辆等行为发生。要鼓励企业拓展服务功能,优化回收拆解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收购淘汰报废车辆后按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向车主出具回收和注销证明。
   
四、要按照财政部 商务部2014年第6号公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抓紧部署,统筹协调,加强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管理,确保2014年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受理和发放工作正常运行,做到应补尽补。要通过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有关信息,认真审核相关材料,保证补贴资金发放安全。
   
五、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做好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车主的理解、参与和社会各方的支持。同时,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非法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商务部办公厅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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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4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物资再生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会员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现将2014年度会费收缴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协会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商定意见,从2014年度开始,由14家资质企业(浙江元通、浙江新世纪、浙江绿通、杭州经纬、宁波回收、温州浙南、金华物资、嘉兴物资、台州浙东、衢州金属、绍兴物资、丽水物资、湖州物资、舟山华日)负责收缴下属分公司以及本地区会员单位的会费,汇总后集中汇至协会财户,发票可按要求单独列开。

2.会费缴纳标准:会员单位1500/年;理事单位2000/年;副会长单位5000/年。

3.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11日开始,年度会费缴纳截止日期为当年的1231日前。

请贵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将2014年度会费及时交到本地区的资质企业账户,由14家资质企业集中汇寄到协会账户。款到后我们将尽快将发票寄出。各会员单位在缴纳会费时务必注明开据发票的抬头单位并仔细填写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与汇款用途(注明会费)。

  收款单位:  浙江省物资再生协会

开户银行:  建行杭州宝石支行

银行帐号  33001616135053003979

浙江省物资再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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