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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简报2013年第四期
浙江省物资在生协会 http://www.zjwzhs.com | 更新时间:2014-05-26| 来源:协会秘书处

信  息  简  报

(2013)第4期

浙江省物资再生协会编印                           20131028

浙江省物资再生协会网址:www.zjzsxh.cn     电子邮箱:zjzs@ytzszj.com 

协会QQ交流群:71461041    欢迎各会员单位来信来函、交流经验、信息共享、开拓创新

本 期 目 录

一、关于调整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建议

二、加快流通体制改革  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8.16“全省流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情况通报

三、第三届中国再生资源园区建设与市场发展论坛在湖北隆重召开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

五、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六、各地行业信息

武汉三年之内黄标车全部退役

山东推动绿色公共交通发展 提前淘汰黄标车将获补贴

山东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 最高按标准的110%补贴

福建: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

七、浙江各地信息

衢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顺利完成市场升级改造

台州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入围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

宁波统一回收行政单位电子废品 400多家单位纳入管理

慈溪全市持证废塑料违法经营户“清零”进入倒计时

宁海: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为“废旧金属王”提档升级

丽水市开展市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整治工作

宁波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治理整顿专项行动

八、浙江地区废钢行情走势图

欢迎会员单位来信来稿、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不断提高水平,改善简报内容,争取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更为全面的信息。

关于调整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

增值税政策的建议

编者按:由于目前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税负过重,为了给回收经营行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缓解回收利用企业的困难,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最近向全国人大环姿委、发改委、商务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报送了关于调整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的政策建议,现将《关于调整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建议》发表出来,敬请关注。

     党和政府对发展循环经济非常重视,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产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废旧物资的回收分选经营又是重要的流通环节,也是资源循环利用的根本。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我国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超过1.6亿吨,回收产值达5413亿元人民币,各类回收企业10万余家,回收网点30多万个,从业人员超过1800万人。2012年,中央财政投入7.5亿元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共支持23个试点城市建设10241个回收网点、115个分拣中心及26个集散市场,同时支持了120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32个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带动社会投资超过110亿元,扩大了人员就业,促进了城乡经济发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为国家节约了大量的原生资源,有效地支持了国家循环经济的发展,极大的降低了能源消耗和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改善了环境污染的压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中明确:研究制定并完善促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税收政策。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就目前我国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缴纳税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的建议作一汇报,望予尽快协调解决。

    一、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缴纳税收存在的问题

     我国2011年以前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实行税收减免扶持政策。

     2001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规定:自20015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2008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规定:自200911日起,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

     自2011年开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原有的减免税收扶持政策被取消,由于大部分(达85%以上)回收废旧物资不能取得进项税发票抵扣,17%的增值税(差价税)在回收经营企业变成了销售额17%的销售营业税,回收企业的税收负担大幅增加,整个行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市场上出现了经营企业躲避高额税收的办法:一是较大型回收经营企业利用一些区域性的优惠政策(有些地方政府将地方增值税税收留成部分按一定比率(80-100%)返还给企业,以利于地方的招商引资战略),使回收企业的税收负担相应减轻,形成了不公平的区域性市场竞争;二是相当部分中小型企业采取现金购销不进账的办法,躲避税收。以上对应措施造成市场畸形发展,企业举步艰难,国家税收严重流失。

    二、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缴纳税收调整完善的建议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是具有公益性的事业,应当予以财税支持,完善、稳定的税收政策是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保障。因此,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的税收政策的制定提出以下实施建议:

    1、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回收废旧物资能够取得增值税17%发票的,在分选加工后销售的再生资源可以实施进项税抵扣,按照17%的差价税率缴纳增值税;

    2、对回收废旧物资不能够取得增值税17%发票的(即没有进项税抵扣的)部分,在分选加工后销售的再生资源缴纳增值税一律执行低税率6%减半征收的扶持政策;

    3、取消小额经营回收废旧物资包税额政策;

    4、对用作原料的利废企业不能取得再生资源增值税发票(即没有进项税抵扣)的,按照利废企业生产产品再生资源的使用比率核定数量,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补贴,以调动利废企业提高利废比例的积极性。

      以上实施建议其优点是:税款计算简单,税负公平,税率统一,避免虚开,便于监管,兼顾企业,保障税收,利于发展。

      2012年我国再生资源回收总量销售产值5413亿元计算,如按销售额的17%缴纳增值税达到920亿元,而实际上回收企业经营利润率不足8%,即全部毛利不足400亿元,这让企业如何承受?只有躲避才能生存!如按回收企业经营销售额的3%缴纳增值税,国家征收税源160亿元是有保障的,是放水养鱼之策,对扩大税源、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也是明智之举!

      近两年来回收经营行业因市场低迷不振,再加上废旧物资回收后经分选加工销售滞后和税收问题,造成回收经营行业严重亏损,很多回收经营企业停业关门。如国家再不予以尽快解决税收等政策环境问题,导致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的停滞将比任何其他行业的转行对社会的影响更大!

     以上建议望贵处研究并积极协商有关部门,切实考虑解决回收经营行业目前增值税税负过重的实际问题,以利于我国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20131010

加快流通体制改革  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8.16“全省流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情况通报

2013816日上午,在省行政中心3号楼召开“全省流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宗尧主持,会议共三项议程:省商务厅厅长周日星报告我省流通工作情况;市、县政府和流通企业等四家单位分别围绕拓市场、促消费等作经验交流;副省长梁黎明讲话。

会议颁发了三个文件:浙政发[2013]4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0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0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拓国内市场的若干意见》。

在省政府文件第四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提到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原文如下:

(十四)强化财政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政策倾斜,加大各级财政对流通领域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我省流通领域。……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流通领域节能减排、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流通等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的商贸服务业。

(十五)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

(十六)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十七)减轻流通产业税费负担。

梁副省长在讲到如何加快流通体制的改革时,强调加快转变流通管理职能,发挥协会、商会的作用。改善流通行业的管理机制,把中间组织的社会作用发挥出来,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

省政府成立全省流通工作领导小组,设在省商务厅。

                                               ( 协会秘书处)

协会动态

第三届中国再生资源园区建设与市场发展论坛

在湖北孝感隆重召开 

 9月23日至9月25日,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主办,湖北和天下循环经济产业园协办,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分会和《资源再生》杂志社共同承办的《第三届中国再生资源园区建设与市场发展论坛》在湖北省孝感市隆重召开。来自部分省市供销社、商务局、行业协会,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集散市场、回收利用基地)、物资回收企业、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废钢加工及配送企业、再生金属冶炼加工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处理企业、再生资源加工设备企业,以及湖北日报、孝感日报等新闻媒体近30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长刘坚民、孝感市副市长仇平贵到会并致辞。全国人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信部、商务部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并讲话。经济日报出版社长韩文高、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秘书长李树斌、招商证券张景耀先生到会做了精彩的演讲。常务副会长龙少海做了题为中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的报告,副会长刘强做了“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带动循环产业跨越式发展”的主旨演讲。 

  参会政府领导、专家和企业家门热议转型期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政策走向及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法律体系建立和推行对整个循环经济体系建设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模式的对比与今后可持续发展,投融资与公共服务供给平台建设助力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等热点问题。 

  本次会议与前两届会议相比有以下特点: 1,园区企业参会多;2,城市矿产示范企业多;3,再生资源加工设备企业多;4,大专院校参会多;5,国内一流环保央企参会多;6,国家知名投融资公司参会多,7,会议期间签约多。很多企业在会上积极寻找合作伙伴,达成很多合作意向。 

  会议期间代表们还参观了湖北和天下循环经济产业园、维达纸业、保丽纸业、湖北紫竹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山头城市新社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经信委):
    党的十八大做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发展循环经济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和基本方式。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把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行动,通过创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打造城市发展的升级版。为落实这一任务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创建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根据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区域特点,实施大循环战略,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普及绿色循环文化,通过循环发展带动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提高城市(县)环境友好水平、资源节约效益和新型城镇化质量。
    (二)创建目标
    到2015年,选择100个左右城市(区、县)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活动。创建城市(县)的循环型生产方式初步形成,率先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建筑、交通和基础设施基本实现绿色化,生产系统与社会生活系统的循环化程度明显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形成浓厚的绿色循环文化氛围,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循环型社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创建,各创建城市(县)的资源产出水平提高幅度超出国家平均水平,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优于上级政府分解指标。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农村节肥节药工作力度,提高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林业“三剩物”利用水平和水资源利用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大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加强信息化管理,扩大基础设施共享,促进园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优化产业带、产业园区和基地的空间布局,鼓励企业间、产业间建立物质流、资金流、产品链紧密结合的循环经济联合体,促进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间共生耦合,形成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产业。
    (二)形成循环型流通方式
    科学规划流通业布局,减少流通环节,发展多式联运,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提高仓储业利用效率和土地集约水平,建立以城市为中心的公共配送体系,优化城市配送网络,扩大统一配送和共同配送规模。发展绿色流通业,限制高耗能、高耗材产品流通,鼓励绿色产品采购和销售。加强零售批发业节能环保改造,倡导开展绿色服务。建立逆向物流体系,形成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分散、难回收、价值低的再生资源回收。培育租赁业、旧货业发展。
    (三)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模式
    提高全社会的节约意识,培养公众节水、节纸、节能、节电、节粮的生活习惯,反对铺张浪费。推广节能节水产品、绿色照明产品、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循环文化创意产品以及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加大限制过度包装、禁塑、淘汰白炽灯的力度,完成城市限粘、县城禁实任务。引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提高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绿色采购比例,政府机构率先垂范。
    (四)推进城市建设的绿色化循环化
    在城市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充分体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功能分区,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系统优化、集成共享。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优先开发空闲、废弃、闲置土地,加强存量土地再利用,扩大城区公共绿化面积。新建城区和旧城改造同步建设再生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完善建成区道路衔接度,发展公共交通,提高道路的通行速度和便捷程度,实施道路路灯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进已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的建筑节能改造。发展分布式能源,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范围。
    (五)健全社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建设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开展餐厨废弃物、包装废弃物、园林废弃物等城市典型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深化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推动企业余能、余热在生活系统的循环利用,扩大中水、城市生活污水等应用范围,鼓励企业生产设施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废弃物,有条件的城市要科学规划建设理念先进、技术领先、清洁高效的静脉产业基地。
    (六)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
    加强循环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动员,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搭建循环经济技术、市场、产品等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强化宣传,建设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和绿色学校、社区,在中小学教育中普及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创新政策机制,基本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投资、财税、价格、金融信贷等激励政策,建立起促进循环经济的环保监管、市场准入等“倒逼”机制。
    (七)探索转型发展模式
    结合自身主体功能定位、区域经济特点和资源环境禀赋,科学确定适应自身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总结凝炼一批可推广复制的城市(县)循环经济发展典型模式,开展提高资源产出率自愿行动,建成一批智能型社区、循环型城区、循环文化示范区以及美丽城镇、美好乡村,以点带面,积极探索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途径和措施,切实发挥循环经济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作用。
    申报城市(县)可根据各自资源环境特点和循环经济发展基础,提出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任务,作为创建示范城市(县)的努力方向和重要着力点。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主体
    1、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的行政区可以开展示范城市创建,县、县级市可以开展示范县创建。暂不接受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整体申请,设区的市及下辖县(市)不能同时申报。
    2、开展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的城市(县)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正式出台了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或年度推进计划,有明确的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协调机构或机制;
    2、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清晰,培育形成了循环经济产业或产业集聚区;
    3、申请城市(县) 属于国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中的城市(县)或国家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实施了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十一五”期间的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超额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十二五”以来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完成年度和进度目标任务;
    5、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三)创建程序
    1、提出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城市(县)人民政府逐级向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创建申请,经联合初审后确定推荐名单。
    2、编报方案。被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推荐的城市(县)根据《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创建期限不少于3年且不超过5年。实施方案经各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3、评审公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调研与现场核查。对通过评审的城市(县)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其实施方案,并确定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地区。
    4、开展创建。各创建城市(县)按照批复的创建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工作,加快重点工程和项目实施。
    5、验收命名。实施方案创建期满后2个月内,创建城市(县)应当完成创建总结及自查报告并向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并附省级部门的审核报告。提前完成创建目标且创建时间不少于3年的城市(县),也可提出验收申请,但应说明理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制定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验收程序和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验收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社会公示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城市(县),将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市)”。验收不通过的,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整改完善期,到期仍不合格的,撤销其创建资格。
    6、定期复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定期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进行复查,并进行不定期抽查,复查或抽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撤消示范城市(县)称号。
    四、完善政策措施
    (一)加强资金支持
    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方案内的建设内容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二)创新金融政策
    积极落实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社会资本设立循环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积极支持创建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用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债券。优先组织开展项目收益债券等债券创新品种试点。优先将创建地区循环经济项目纳入银企合作范围。鼓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实际为示范创建地区制定系统性融资方案,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循环经济领域。
    (三)政策先行先试
    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创新性政策,国家将在创建地区率先试点。支持循环经济领域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与创建地区开展深度合作。优先组织创建地区的循环经济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发展循环经济管理水平。各地要同步制订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具体办法,明确相应的支持措施,一些创新政策也要在创建城市(县)先行试点,集中各类扶持鼓励政策,发挥政策组合拳效用,形成合力。
    (四)开展宣传表彰
    国家将及时总结凝炼示范创建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采取媒体集中报道,制作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资料、召开现场会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对示范创建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表彰。
    各地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要按本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基础较好、积极性强的地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推荐。2013年,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推荐的城市、县分别不超过1个(对于超报的地区,对其报送的实施方案均不予评审)。创建实施方案报送截止期为10月20日。

    附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9月4日 

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为加强对各地编制《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方案》的指导,提高编制水平,制定《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以下

简称《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按照通知确定的创建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编制实施方案。
(二)以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和建设循环型社会为重点,提升城市(县)生态文明水平,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三)按照新型城镇化要求,结合城市(县)的区位条件和产业结构特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四)自方案编制年起,创建期限不少于3年且不超过5年。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创建地区基本情况
1、创建地区概况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区域概况: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地理特点、气候条件等;(2)总体经济发展情况;(3)产业结构情况:一、二、三产业结构情况,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情况;(4)产业布局情况:各产业的空间布局情况,园区和产业集群;(5)社会发展情况:人口、科教文卫等情况;(6)发展定位与优势。
1
实施方案需明确示范创建地区的范围和边界。
2、创建地区资源环境基本情况
1)资源情况:土地、水、能源、矿产、森林等主要资源的品种、储量、开采、消耗情况等;(2)环境情况: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质量以及各种废弃物的排放情况,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3)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分析与评价;(4)节能减排“十一五”完成情况,“十二五”目标任务等。
(二)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
根据本地区资源产出、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排放的指标,对循环经济工作成效进行评价描述。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制定和出台的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等规章、管理办法以及执行情况。介绍有特色的循环经济模式或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做法。论述在创建循环经济示范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和不利条件。
(三)有关示范试点和规划、方案等落实进展
有关城市(县)开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和再制造试点等方面的工作进展、进度安排、存在问题等。创建城市应着重说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和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工作开展或计划开展情况、有关工作进度和初步结果。
有关城市(县)还应当结合自身编制的循环经济规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具体阐述相关工作进展。
(四)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创建目标
指导思想:要体现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
基本原则:要针对方案的具体内容,明确方案的主要原则。
创建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根据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评价要求、特别是重点评价内容制定相关目标。目标数量和标准可以多于和高于国家的相关评价要求。
(五)主要任务
根据通知中提出的主要任务要求,提出申报城市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同时,要体现创建城市的亮点和特色。要根据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示范创建目标,对城市(县)社会经济各领域拟开展的工作进行分解,并与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评价内容(附表一,表二)有对应关系,并论述开展后对相关指标的贡献程度。应结合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提出相应的工作任务。特别应对存在差距不足的指标说明创建中的改进计划,鼓励地方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创新性措施。对重点评价内容,应逐项分析本地区相应指标与拟创建标准之间的差距。从地区经济实力、资源保障能力、政府意愿和公众需求程度等角度出发,分析弥补现有差距,达到示范创建标准或更高标准的时间和工作措施。并以表格化的方式对各项任务进行汇总。
具体评价内容的解释及数据统计方法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布(暂无统计数据的非重点评价指标可空缺,但应注明拟开展统计工作的计划安排)。
(六)重点支撑项目及建设安排
要结合通知中的创建主要任务确定重点支撑项目,并测算对提高相关指标的贡献程度,项目由地方和企业自主实施。方案中应将重点项目与投资方案的内容进行汇总,具体项目要明确:项目名称、规模、技术路线,建设条件完备程度;项目投资、资金筹措方案、效益分析;项目取得的效果及对完成创建工作目标的支撑作用等。
(七)管理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要建立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配合,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保证示范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制度保障:为保障示范创建方案顺利实施而专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包括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经济鼓励政策、监督制度以及鼓励公众参与的方法等。
(八)示范创建后的进一步提升措施
获得“示范城市(县)”称号后,地方政府在保持、巩固和提高已取得成绩、进一步完善工作以及提升城市(县)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拟继续开展的工作计划。

各地行业信息

武汉三年之内黄标车全部退役

目前武汉市每年约有千辆公交车报废,近半数公交车在这里被拆解,铁块回炉。
一小时后公交车变成铁块
一台单层公交车约8吨重,双层公交10吨左右,只需要一顿饭的时间,就可以完全拆解,被压成数个1吨重的方铁块。”10日上午,在武金资厂区,报废车公司王建强告诉记者。其时,一辆大型钩机驶来,轰鸣声中,用铁爪抓住一台公交车尾端顶部,左掀开,右掀开,五六分钟,看相完好的公交车就仅剩下底盘和前后轮。工人清理泡沫时,有师傅拿起焊枪开始打孔。发动机、方向机、变速箱、前后桥和大梁都需要销毁。王建强解释。约20分钟,钻孔完毕后,五大总成所有铁片被收集整理,装进卡车等待成型。
25分钟后,警报声起,大型航吊带着爪机抓着废铁送进成型机,2分钟后,一块方形铁块被传送带送出,等待送进武钢回炉。耗时约1小时的拆解工作完成。
要求严格,零配件难入市场
报废公交零部件拆解后流向市场,后果将非常严重。在武汉市车管所王建华警官眼中,报废公交车的手续繁杂,自有他的道理。这也是为什么需要公交集团提供完善的更换零部件证明,来证明汽车零部件没有通过非法渠道流向市场的原因。
按照正常流程,报废公交车进入拆解程序后,需要将汽车五大重要总成进行销毁,并配上销毁时的图片。尤其是销毁五大总成时,每个重要零部件的号码必须与新车登记时的信息保持一致,方能进行下一步骤。
王警官表示,报废公交车进入回收场,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能使用。之所以要求这么严格,是因为一旦报废车零件流入市场,将会造成黑车泛滥的局面。
前几年,十堰市就曾组织过大型打击非法改装汽车的专项行动。专门打击利用非法购买的汽车零部件,制造没有准生证的非法汽车。
三年之内,黄标车全部退役
马路上经常拉黑烟的公交车,有一个形象的名字叫乌贼车
武汉公交集团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马路上许多只开了5年左右的乌贼车已经开始逐步淘汰。而在2010年以前,公交车开个8年再报废也并不稀奇。
目前武汉乌贼车的公交,都是执行国标准(相当于欧标准)的车辆。而欧洲早在2005年就已经开始执行欧排放标准。
根据武汉公交集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开始到2015年,武汉市所有公交车的尾气排放将达到国排放标准。这意味着,武汉公交集团近3000辆的黄标车将全部退役,并按照平均每年1000辆的速度进行淘汰。一旦黄标车全部退役,公交车辆更新完毕之后,乌贼车就将会难得一见了。 

二手熊猫网评:黄标车淘汰的举动在各个地区相继上演,这一举动给正规有资质的拆解回收企业带来了新的商机;如正文所提到的武汉公交车报废终点武钢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同时也是二手熊猫网的名星店铺企业在这一政策的推动下也迎来更广阔的市场。 


山东推动绿色公共交通发展 提前淘汰黄标车将获补贴

10月16日讯 (实习记者 周昕)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推动绿色公共交通发展。按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大力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公共交通系统,加快老旧车辆特别是黄色环保检验标志车辆(以下简称“黄标车”)的更新,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倡导绿色出行。
    《意见》提出,将大力发展大容量、低能耗、环保型公共交通方式和公共交通车型,提高公共交通车辆安全性和舒适性。新购置的公共汽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着重推广清洁能源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应用。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车辆,对公共交通企业提前淘汰黄标车并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补贴。推进现有公共汽车双燃料改造,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大中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清洁化。

山东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 最高按标准的110%补贴 

 

记者30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10月1日起实施,在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最高将按补贴标准的110%给予补贴。 

根据《办法》,凡在山东省(不含青岛,下同)注册登记且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后的黄标车,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均给予相应补贴,不包括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以及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不予补贴。 

《办法》规定,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为鼓励“早淘汰、多淘汰、快淘汰”,根据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110%执行;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按补贴标准的100%执行;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2015年,按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以后年度不再补贴。 

补贴资金由山东省市财政共同负担,西部隆起带省级负担60%,市县财政负担40%;其他地区省级负担40%,市县财政负担60%。同时,为加快推进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提高补贴标准,因提高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地承担。 


福建: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 

福建日前下发《“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底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据了解,该《意见》要求淘汰老旧机动车,加强机动车报废管理,强化机动车源头污染控制,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等,力争实现到2015年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5%目标。《意见》明确,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一律强制报废;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强制注销档案,并公告牌证作废。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底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福建各市、县(区)政府要加快公交车、出租车更新,新增、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须达到国Ⅳ排放标准,鼓励使用LNG、CNG等新能源和混合动力。报废的机动车应依法交由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拆解并办理注销登记,对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的地区,应一并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合格标志作废证明。回收拆解企业应建立健全车辆拆解台账。 

为从源头控制污染,福建将加快成品油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提升车用燃油品质。污染物排放水平未达国Ⅳ排放标准或在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轻型车、重型柴油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入登记手续。 

同时,福建将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绿、黄标)核发工作。县级以上政府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对无环保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制行驶区域或限制行驶时间等交通管理措施。 

此外,将加强对高排放车辆和排放明显可见污染物车辆的排气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由环保部门责令车主或使用者限期治理,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浙江各地信息

衢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顺利完成市场升级改造

衢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根据《商务部关于2012年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商建函〔2012〕348号)和《关于申报2012年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和报废汽车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2〕69号)精神和要求,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市场自身的不懈努力,最终荣幸地被确定为浙江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项目。

近年,衢州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汽车流通发展迅猛,2012年全市汽车拥有量将近20万辆。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提高,二手车交易量也在逐年攀升。衢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2003年建设初期二手车经营户不足10家,到了2007年达到了40余家,当年,市场进行了二期投资扩建。2012年市场进行了二期投资扩建,经营商户发展到了130多家。为响应市委、市政府推动和倡导建设“两地三城”加快“两个崛起”,推动新型城市化建设,努力把衢州打造城四省边际商贸物流中心和汽车营销中心的精神,市场为有效整合资源,发挥集聚效应,扩大业务辐射范围,进一步做大做强衢州二手车市场。根据市场经营商户快速增加、经营队伍日益壮大以及结合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从2012年2月份开始,对照有关市场建设标准和要求,市场在原有建设规模、配套设施、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加大有效投入,进行市场项目改造。升级改造主要以改造和提升交易环境建设为主,辅之其他附属设施的改造。具体为新建交易大楼和交易大厅;改建行政办公区、商铺、精品展厅、原交易大厅、拍卖会场、车辆查验和鉴定评估区、专用停车位;对停车场(客货车交易区)和通道改建及硬化;增设东出口门卫值班室、电子显示屏、消防管道、闭路监控系统;完善市场网站、绿化以及标识标牌。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改造,市场在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进一步完善的同时,也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了更为优质便捷的经营平台,形成了车辆交易和转移登记的受理、审核、检验、过户、转籍、制证、鉴定评估、税务、银行、保险、典当、按揭、拍卖、信息查询与发布等一站式服务体系。经过改造建设后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将促使衢州地区二手车流通更具活力。目前市场经营业务范围已辐射到全省乃至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湖南、湖北、辽宁等10多个省市地区,客户遍布各地,成为衢州地区二手车流通集散地。

2013年4月底,市场全面完成升级改造工作,并于5月23日通过了由衢州市商务局、财政局组织的市级验收。

(衢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供稿)

                         

浙江宁波统一回收行政单位电子废品 400多家单位纳入管理

从今年4月1日起,浙江省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始进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统一回收。截至目前,已有400多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纳入电子废品回收处置工作,共回收1400多件电子废品。 

为保护环境,改变随意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一现象,宁波市财政局今年出台了《关于规范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置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属各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统一回收、专业处置,杜绝废旧家电非法拆解的风险。市财政局或主管部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申报的报告和清单进行审核,符合报废核销条件的通知处置企业上门回收。对擅自处置或未按申报清单移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据悉,北仑环保固废有限公司是宁波市目前唯一一家可以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企业。为了解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问题,北仑环保固废有限公司建成了两条拆解线并投入运行。按规定,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浙江慈溪全市持证废塑料违法经营户清零进入倒计时

   

连日来,慈溪桥头、宗汉、坎墩等镇(街道)的不少持证废塑料经营户纷纷拆除机器,处理、清运原料和产品,并开始寻找新的就业门路。慈溪市持证废塑料违法经营全面清零进入倒计时,截至929日,慈溪全市18个镇(街道)中,已有14个镇(街道)全部关停辖区内的持证废塑料违法经营户。废塑料整治取得新的佳绩。 

作为废塑料整治重点镇之一,桥头镇在严厉取缔非法废塑料生产经营活动并成功清零基础上,切实抓好持证废塑料生产经营行业的规范整治。该镇通过上门对经营户开展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加大对持证废塑料经营户违法生产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扎实推进有证废塑料经营整治工作。到927日,全镇166家持证废塑料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关停。 

在此次废塑料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各地各部门齐心合力、密切配合、强势推进,宗汉、坎墩等另两个整治重点街道也全面实现持证废塑料经营户关停目标。 

宗汉街道针对持证废塑料经营户存在的违法生产行为,通过召开会议、发布通告、组织面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淘汰废塑料落后产能的重要性,积极动员相关业主及时转业另谋发展,使广大持证经营户主动承诺关停。926日,在承诺关停的最后期限,该街道执法人员开展了地毯式摸查,对少数几家承诺关停而未关停的持证经营户采取了强制手段。当日,该街道135家持证废塑料经营户全部如期关停。此外,坎墩街道35家持证废塑料加工经营户中,除5家在8月底前关停外,其余30家也已全部关停。 

除废塑料整治重点镇(街道),慈溪市其余各镇(街道)也纷纷加快推进整治步伐。周巷镇自8月下旬启动持证废塑料经营户整治工作以来,通过召开持证经营户会议、发放整改通知、业主转行恳谈会等形式,引导持证经营户转变观念、另谋发展。8月底,辖区内21家持证经营户全部签署了自行承诺关停协议,并在承诺期限9月底前全部关停。目前,掌起、崇寿等不少镇都提前实现了持证废塑料违法经营户清零目标。 

慈溪全市废塑料综合整治行动经过两个多月持之以恒的开展,整治成效十分明显。整治行动不但在全市实现了非法废塑料加工经营全面清零,极大部分持证废塑料生产经营企业也已经关停。据统计,到929日,关停辖区内所有持证废塑料违法经营户的镇(街道)已达14个,占全市总数的近80%。市废塑料整治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整治行动的深入推进,下一步,废塑料整治将进入巩固深化阶段,通过健全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废塑料集中整治成果,严防治后反弹。

浙江丽水市开展市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整治工作

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业秩序,根据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委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决定于20139月至12月,在市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整治范围及对象: 

市区万象、白云、紫金、岩泉四个街道(按环城路外100米范围以内为界)所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整治要求和步骤: 

()9—10月,开展第一轮整治规范行动。主要集中取缔无证照、违法违章经营网点。对不符合要求的由整治联合执法小组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予以取缔。 

()11—12月开展第二轮整治规范行动。主要集中搬迁符合丽水市再生资源回收集散中心准入条件的收购网点。 

请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予以配合,对不配合整治活动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浙江省宁海县: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为废旧金属王提档升级

如果你路过一家废品收购站,可能会发现随处乱堆的废铁、废钢还有其他有色金属,有的甚至还堆在了人行道上,搅得附近居民不得安宁。和废品收购行业紧密联系的脏、乱、差现象一直存在着,尤其是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网点堆放的废旧金属经过雨淋,到处流淌的金属污水极容易造成水土的局部二次污染,不过,随着宁海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的竣工,类似这样的脏、乱、差现象今后在浙江省宁海城区将有条件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 

作为宁海县重点工程,宁海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位于跃龙街道双水村,总投资2.2亿元,占地面积96亩,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该项目集废金属、废旧机电设备等再生资源物资回收、加工、仓储、交易、信息于一体。工程自去年7月份开工以来,进展顺利,目前一期工程主体已全部通过验收,市场内道路、市政附属工程开始施工,预计今年9月全面竣工。 

据了解,宁海县年回收各类再生资源总量在30万吨左右,其中废金属达20万吨以上,大量的废铜、铝、铅、锌等废旧有色金属的边角料、下脚料,报废的旧轮胎、旧机械、旧设备及旧家具、旧日用品、旧家电等约3万吨,总量较大。全县直接利用再生资源作原料的工业企业50余家,间接的30余家,涉及到制造业、造纸业、塑料业、铜铝业。 

由于该县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回收行业基础较薄弱,网络建设还不健全,当前回收网点分布较为散乱,布局不够合理。全县将近100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网点,主要遍布在公路边、城乡接合部。网点设置随意性大,经营场地较为混乱,大多是临时租用场所,普遍存在乱占农田,乱搭棚经营现象,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而由于网络体系的不健全,没有形成集再生资源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一条龙服务的绿色回收网络。 

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作为一个集中收购、加工、交易的经营平台,将在较大层面解决这些问题。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是由政府出资搭建的公益性平台,由县供销联社负责监管,而标准化废旧物资统一收购市场的建成运营,能从很大程度上改善全县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无序竞争、脏乱差的局面。另外,随着我县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专项行动的开展,一些涉及违章建筑、影响环境卫生的废旧金属回收站、回收企业将陆续迁移,我们正好可以为行业企业提供新家县供销联社主任田启仲对记者说。而为了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我县还准备规划建设中转集散站,用以集中接纳生活性废旧物资回收网点,比如回收废纸、废塑料等。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去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通知》,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税收政策扶持作出了较大调整,《通知》规定,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培育期暂定5年,对于入驻的经营企业,自市场营业年度起前三年给予地方财政贡献的80%奖励,对引进的县外入驻企业(在我县独立登记注册),连续三年给予地方财政贡献部分全额奖励;后二年给予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50%奖励。在采访中,市场承建单位宁海县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总经理林德耀也亮出优惠的条件,向广大废旧金属王们发出了诚挚的邀请。 

台州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入围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

    “工业垃圾变身城市矿产比开发天然矿山更环保、更节能

    沿着路桥东方大道往东,一路上你会看到很多载着废旧电机、废五金、废电线电缆等物品的大货车,这些工业垃圾多数还从国外漂洋过海而来。

货车旅途的终点,就是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台州44家国家环保部批准的定点拆解企业将全部在这里安家。

垃圾放在对的地方就是资源。当这些货车再从同一个大门出来的时候,货车上垃圾已经变成了铜、铝、铁等再生金属,甚至是深加工后的机电配件,它们被用在台州的汽摩配、机电五金、水道配件等行业。

近日,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花落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这是浙江省唯一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产业园区。

城市矿产叫板天然矿山

在沧海变桑田的三山涂围垦而成的工地上,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产业基地。目前基地里已经有30家企业开工建设,21家企业主体厂房结顶,5家企业开始试生产。

基地管委会党组成员陈超介绍,2012年,台州44家定点拆解企业年回收利用各类废旧资源约200万吨,其中路桥约170万吨,共回收铜14万吨、铝7.4万吨、铁138万吨、矽钢片3.2万吨。

“14万吨铜相当于亚洲最大铜矿江西德兴铜矿一年铜产量的1.1倍。陈超说。

城市矿产的价值不仅仅是体现在产量上,还体现在资源的利用率上。据统计,回收利用1吨废钢,可炼钢0.8吨,节约铁矿石2-3吨、焦炭1吨;回收利用1吨再生铜,可减少采矿150吨,减少排放2吨二氧化硫、节水600吨,比开发天然矿山更环保、更节能。

记者在《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规划汇编》里看到了基地宏伟的发展前景:预计到2015年,新基地能形成年回收利用各类固废300万吨、销售500亿元的规模,成为全国最大的城市矿产基地。

金属再生产业为台州及周边地区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质优价廉的金属原材料。据不完全统计,台州制造业企业生产所需的大部分原材料来自金属资源再生产业。


基地内基本实现零排放

不论是天然矿山的开采还是金属再生产业,都会产生一定量的废物。

过去,台州金属再生产业对三废的主要处理方式是直排、填埋,造成环境污染。那些从城区隆隆驶过的货车,没少遭受城镇居民的白眼。但是在产业基地里,记者没有看到预想中的尘土飞扬,反而是出人意料的干净,这一切都得益于园区对三废的处理。

产业基地里的工厂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后,金属回收利用率能达到98%。也就是说,100吨垃圾只有2吨是不能利用的。这2吨废物还可以通过园区内大森亚工业垃圾裂解项目,再处理掉其中的75%,也就是说最终只有0.5吨不可利用的废渣,它们也可以应用在城市道砖等方面,基本实现零排放

圈区管理形成之日,就是场外拆解消亡之时,这是市区两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庄重承诺。

基地提高了企业的准入门槛。台州的拆解户多达上千家,进入产业基地的都是百里挑一的。据了解,产业基地建成后,现存的一些小拆解户将面临转产转业。


生产过程更加环保企业转型升级展拳脚

环保先行,成为新基地建设的一个鲜明的特点。

基地里几乎所有的设备都和环保有关。产业基地里路灯、景观照明,甚至连厂房的屋顶都被用作太阳能发电。目前,产业基地正引入索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它以后将成为台州第一个10千伏电压等级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据介绍,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为1300万度,可实现年节约标准煤4680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84.03吨。

浙江巨东集团有限公司是最早进入施工的企业。巨东集团在峰江基地的面积原来只有几十亩,到这里后一下子扩大到了480亩。巨东集团总裁应友生感叹:在峰江企业可以说缺少用武之地,到这里后可大展手脚。

大展手脚的第一步,就是扩大产业链,进入产品深加工领域。巨东今年计划建设10万吨的再生铜生产线,实现再生废料铜不出厂,直接制造成铜杆、铜丝、黄铜棒等三大类成品,直接与制造工厂配套,实现再生铜与下游产业无缝配套。

管委会主任林生健说:从老园区到新基地,并不是一次简单意义上的东迁,这实际上是一次产业转型升级的东进,是真正意义上的脱胎换骨。今后产业基地将形成从资源回收-分拣-加工利用-交易-下游产业的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链。


宁波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治理整顿专项行动

违章搭建的简易窝棚、无证经营的废品回收黑窝点、走街串巷的“破烂王”……废品回收给市民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环境问题。记者昨日从相关方面获悉,本市正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治理整顿专项行动,以上状况有望得到改观。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整顿范围,是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个体回收经营户、社区回收网点和各类集散交易市场、集中摆放摊点、无证无照回收站点及场所。

据统计,截至目前,宁波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户2400余家、从业人员3.2万名左右,其中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26家。另外,全市无证照经营户750家左右,其中市三区68家。

接下来到9月20日这两个月的时间里,由市、县(市)区二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收赃销赃、超范围经营、违规搭建、占道经营、“脏乱差”为重点的治理整顿行动。

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方面昨日也邀请市民一起监督。如果发现场地不达标、无证照或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市貌、欺行霸市、收赃销赃等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可以拨打电话87333376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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