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治理淘汰黄标车,承德市对达到强制报废期逾期未办理注销业务的7628辆黄标车和连续3年未检验的18601辆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车主办理车辆注销业务。按照相关规定,全市2013年应淘汰黄标车32863辆,目前已全部完成淘汰任务。 建立详细台账。市交警支队调取了2013—2015年44000辆应淘汰黄标车的详细信息,分别建立了台账以及2013——2015年的“应淘汰黄标车情况分析表”,并将车辆台账按县区下发给各县区大队,一一核对车辆信息,确保对注销的每辆黄标车都做到心中有数。 加大限行和查处力度。市区城市建成区(含双滦区、营子区)全面禁止黄标车通行,在城市和县城区入口处全部设置了黄标车限行标志牌。截至目前,已在双桥区、双滦区范围内城市道路路口设置“黄标车”和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禁止通行标志牌共57块。组织开展治理淘汰黄标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报废注销手续仍上路行驶的黄标车,一经发现立即查扣,并严格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规定,对驾驶人员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限制业务办理。机动车年度检验实行先尾气检测合格,再受理机动车年度检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工作方法;车辆业务实行限制办理原则,对达到强制报废期未办理注销业务、检验期届满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车辆,暂停其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其它机动车业务办理;对转入车辆尾气排放全部实行国Ⅳ标准,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转入业务。抽调专门警力集中办理黄标车注销业务。 强化报废拆解。各县区交警大队组成报废车辆搜索小分队,将停放不能上路行驶或已经处于解体状态的报废车辆,集中进行报废解体。并通过广播、电视、电台、手机短信、交通管理电子显示屏等大力宣传治理淘汰黄标车意义,加快了黄标车的淘汰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