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7部委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即将实施,为做好新规贯彻落实,省商务厅起草了《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情况,张曙明副厅长率省商务厅调研组于8月11日赴杭州市进行调研。
杭州市商务局分管领导及处室人员;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交警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市市场监管局业务处负责人;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杭州市报废机动车专委会负责人;杭州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调研组首先现场察看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场地和设施。
然后调研组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杭州市各职能部门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对《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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