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委):
期将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进入事故风险高发期。为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检查积极预防。协调安监、环保等职能部门,共同对辖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预防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安全预防工作是否贯穿于生产全过程。要引导和支持企业按照安监部门要求,开展安评和安全标准化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严禁私自拼装、动用报废车辆,严控报废车辆出厂区,禁止上路行驶。
二、抓住重点严格排查。针对暑期高温,对场地堆积、作业生产、危废处置进行重点检查。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检查有无违章操作乱堆乱放现象,油箱、安全气囊等危险部件是否按要求处置,废汽柴油等危废贮存、处置是否严格规范,安全巡视(监控)是否认真执行,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可用等。对报废车辆堆叠存放,要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禁车辆堆叠过高,避免发生火灾、倒塌伤人事故。
三、加快整改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间表,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对拒不落实整改或故意拖延的,可暂停发放回收证,令其立即整改,待问题纠正后恢复。对确实存在困难的企业,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对策,尽快帮助协调解决。对存在违规行为造成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要立即暂停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协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请各地商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行动,加强协调,抓好落实。此外,请按照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管理规定,收集整理2017年度未用完、错废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于6月底前交到我厅市场建设处,以便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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