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信部获悉,《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以下简称《管理要求》)正式发布。这将对于促进汽车行业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安全转变,提高我国汽车产品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管理要求》对汽车行业M1类车辆中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6种有害物质使用的含量限值以及可再利用率、可回收利用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将上述两项指标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进行管理。据了解,工信部将尽快出台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具体实施细则。
《管理要求》还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向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报送《汽车有害物质信息表》,并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汽车拆解指导手册》。工信部将定期发布汽车行业绿色发展信息报告,对有害物质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率等信息以及汽车生产企业制度建设、绿色供应链管理等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推动企业提高环保水平。
此外,《管理要求》对汽车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选用、生产工艺技术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生态设计,开发绿色产品,打造绿色供应链,实施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
有业内人士指出,《管理要求》按照“中国制造2025”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将有力推动汽车制造绿色改造升级,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壮大绿色企业,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汽车行业应化被动应对为主动作为,以此为契机提升行业绿色发展“内力”与可持续发展“潜力”,开创汽车产业“绿色”新时代,早日实现我国由“汽车制造大国”转变为“汽车制造强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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