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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浙江省物资在生协会 http://www.zjwzhs.com | 更新时间:2013-10-16| 来源:中国物资再生信息网

《重庆市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近期,市政府公布了《重庆市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渝府发〔2013〕69号)。为方便广大企业和群众了解掌握政策,合力提高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的质量,经重庆市政府网站约稿,市经信委针对相关问题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循环经济的基本概念

从资源流程和经济增长对资源、环境影响的角度考察,增长方式存在着两种模式:一种是传统增长模式,即“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式直线过程,这意味着创造的财富越多,消耗的资源就越多,产生的废弃物也就越多,对资源环境的负面影响就越大;另一种是循环经济模式,即“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概括地说,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

循环经济在微观层面上,要求企业节约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减量化;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并延伸到废旧物资回收和再生利用;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布局,延长和拓宽生产链条,促进产业间的共生耦合。循环经济在宏观层面上,要求对产业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二、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及目标确定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先后出台了《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制定了《重庆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重庆市第十一个五年发展循环经济规划》、《重庆市“十一五”再生资源专项规划》、《重庆市第十一个五年节约能源规划》等配套实施性规划。同时,以被国家批准为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城市为契机,编制了《重庆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业环保和试点示范等工作,强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在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市政、公共机构和农村领域得以广泛开展,均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但重庆作为全国六大老工业基地之一,工业结构、产品结构不尽合理,高耗能行业和重工业比例偏高,2012年我市单位GDP能耗为0.886吨标准煤/万元,远高于全国0.764吨标准煤/万元的同期平均水平,即使到2014年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能耗下降16%的目标,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生产尚未摆脱大量消耗资源的粗放型增长模式。而且随着全市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资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将越来越严峻。

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机制,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完善循环经济服务体系和激励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我市制定了《重庆市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到201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0年提高20%,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重点领域循环经济试点取得突破,循环经济产业快速发展,初步建成中西部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区。

三、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

根据重庆实际,通过抓好五个环节构建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层面、循环经济产业五大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促进覆盖社会各个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

1. 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对矿产资源开发要统筹规划,加强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综合勘查、综合开发、综合利用;加强资源开采管理,健全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改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实现资源的保护性开发;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深加工技术的研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矿业的优化与升级;开发并完善采、选、冶工艺,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降低采矿贫化率,延长矿山寿命。大力推进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

2. 在资源消耗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对钢铁、有色、电力、煤炭、石化、化工、建材、纺织、轻工等重点行业的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努力提高资源的产出效益。电动机、汽车、计算机、家电等机械制造企业,要从产品设计入手,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以及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尽量采用小型或重量轻、可再生的零部件或材料,提高设备制造技术水平。包装行业要大力压缩无实用性材料消耗。

3. 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对冶金、有色、电力、煤炭、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印染、皮革等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行业的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各种建筑废弃物及秸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推广沼气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动不同行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垃圾资源化利用。充分发挥建材、钢铁、电力等行业废弃物消纳功能,降低废弃物最终处置量。

4. 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积极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旧机电产品、包装废弃物等的回收和循环利用;支持汽车发动机等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在严格控制“洋垃圾”和其它有毒有害废物进口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发展资源再生产业的国际贸易。

5. 在社会消费环节,要大力提倡绿色消费。树立可持续的消费观,提倡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鼓励使用绿色产品,如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等;抵制过度包装等浪费资源的行为;政府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把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逐步变成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四、实施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

实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我市根据实际,选择在十大领域实施示范工程,以示范带动,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总结发现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力争在重大技术领域和重大项目领域实现突破和创新,完善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树立先进典型,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和借鉴,并为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推进计划提供参考。一是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重点推动共伴生矿及尾矿、工业固体废物、道路和建筑废物综合利用。二是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将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的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示范,目前,长寿经开区(长寿化工园)已经被列为循环化改造园区国家级试点单位。三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示范工程,重点是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创新探索回收方式和监管模式。四是“城市矿产”基地建设示范工程,重点是加快永川港桥工业园城市矿产基地建设,促进“城市矿产”资源高值化利用、集聚化发展,解决再生资源利用中存在的经营分散、技术落后、利用水平低和二次污染等问题。五是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试工程,建立覆盖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标准规范、成熟的工艺技术路线。六是节能示范工程,重点鼓励和支持电力、化工、造纸、建材等耗能行业和年耗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进行节能系统改造。七是节水示范工程,重点加大高耗水行业和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建设9个区县农业规模化节水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用水企业水循环利用系统工程,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和住宅的节水、中水回用。八是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重点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产品加工废弃物沼气工程。九是循环型服务业示范工程,重点在餐饮住宿、零售、物流、旅游等行业实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推动服务行业实行清洁生产,推行绿色服务模式,引导消费者建立绿色消费方式。十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推广工程,推动循环化技术、装备及产业化发展。

五、主要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已基本建立起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体制机制,下一步要进一步强化各区县政府对发展循环经济的组织领导,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大统筹协调和管理力度,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2. 完善法规加强监管。要建立完善规范政府、企业、公民行为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重点推动《重庆市循环经济条例》、《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制定,尽快修订《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建立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管理、重点企业动态管理等制度,加大《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 加大支持力度。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二是市内统筹整合节能、工业振兴、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科技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向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倾斜。三是落实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801号)等要求,加大循环经济项目金融支持力度。四是全面落实现有税收和价格政策,包括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全额或部份减免增值税、营业收入减按90%计算所得税、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减免公用事业附加费、节能服务公司所得税和营业税优惠等价格政策。

六、相关政策查阅和咨询途径

1.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http://hzs.ndrc.gov.cn/

2.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http://jns.miit.gov.cn/n11293472/n11295091/index.html

3.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http://wjj.cq.gov.cn

4. 重庆市经信委公开信箱:

http://www.cq.gov.cn/publicmail/citizen/WriteMail.aspx?intOrganizationID=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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