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3日至6月29日,第七届部分城市再生资源企业经济信息交流会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禧禄达国际酒店召开。来自安徽、山东、江苏、江西、浙江、福建、上海、吉林、辽宁、黑龙江、宁夏、新疆、广西、北京等地的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108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会长刘坚民应邀出席会议并作重要指示。 黑龙江省物资再生协会秘书长赵雷风主持会议。牡丹江市商务局领导到会祝贺。黑龙江物资再生协会会长吕鸿魁致欢迎辞,并向会议介绍了黑龙江省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全省报废汽车升级改造的经验和做法,对加强行业协会间交流与协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根据安排,与会的安徽、辽宁、吉林、宁夏、山东、江西、上海等其省市协会代表和企业代表先后发言,对行业关心的再生资源税收政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报废汽车升级改造、行业协会建设、行业间协作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会议达成以下共识: 一、要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建设。 会议认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也是政府的形象工程和民生工程。经过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的积极实践,这项工作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了变化,很多方面不断完善和充实。再生事业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可。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要紧跟国家导向性政策,瞄准政策扶持的重点,紧跟产业转型的步伐,在完善废旧回收体系工作中做出成绩。 二、要加快推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工作。 会议指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是一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系统工程,是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列为加强管理的工作内容。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认识的提升,国家将从企业资质认定、安全和环保等方面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措施。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作为国家政策扶持、社会关注、有一定公益性的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企业,必须加快升级改造步伐,建设符合国家法规、国家规范和行业发展的现代化企业。 针对安徽省某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向国家领导人和商务部申请放开报废汽车拆解资质的情况反映,刘坚民会长明确指出,目前,国家尚无这方面的工作安排,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三、要适度做好再生资源企业经营模式调整。 会议分析认为,由于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我国经济尚未走出低谷。国家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支持将会出现两种走势:一是由于税制设定的原因和地方性政策的影响,国家短时间内难以出台扶持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政策;二是在经济好转的前提下,国家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扶持有可能向项目支持转移,向产品聚集区(园区经济)转移,向规模经济转移,向资源综合利用方向转移。因此,再生资源行业必须适应争取国家导向性政策 需求,适度做好经营模式的调整。 四、要积极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规模化发展。 再生资源行业规模化经营是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的长期需求。要通过再生资源行业回收资源的整合,逐步培育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以市级再生资源企业为支撑、辐射社区(县、乡、镇)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很多龙头企业承接了国家赋予的项目任务,也应承担响应的社会责任,为全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与会代表认为,实现再生资源行业的规模化经济,必须打破“四个界限”,即:系统界限、行业界限、经济形式界限和区域界限,实现再生资源行业上游、中游、下游的全方位结合,扩大整个行业的涵盖面,从合作中挖掘产品的延伸性,通过再生资源产业的形成,推进行业规模化经济的实现。 五、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间的协作和交流。 会议认为,部分城市再生资源企业经济信息交流会办了七届,因其内容宽泛,形式活泼,环境宽松,深受业内人士赞赏。交流会也成为区域范围内沟通交流,结识朋友的一个平台,应继续坚持下去。 经过协商,会议决定第八届部分城市再生资源企业经济信息交流会将于2014年9月间召开,并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资再生协会承办。 安徽省物资再生省协会作为发起人和首席召集人,对会议召开给予了积极地支持和响应。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顺清,副会长张友前、姜明、秦远生、何启华、张毅、王攀出席会议。蚌埠、马鞍山、宿州、黄山、滁州等单位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会议。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黑龙江省物资再生协会为本次会议召开做了大量的前期铺垫工作。吕鸿魁会长带领秘书处亲赴牡丹江、绥芬河等地考察,动员了哈尔滨、牡丹江、林海、宁安等地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一起,为会议做了完善的保障,提供了全方位的跟踪服务和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支持,保证了会议安全、顺利、圆满的完成了各项议程。与会代表对本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和龙江省物资再生协会纪委会议作出保障的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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